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置業指南

泰國物業出售預扣稅完全指南:2026年最新計算方法

泰國物業出售預扣稅完全指南:2026年最新計算方法
Photo: Vladyslav Dushenkovsky / Pexels
重點摘要

在泰國出售物業時,土地廳會於過戶當日直接從交易款項中扣除預扣稅,實際到手金額往往比合約價低不少。本文為香港買家詳細拆解個人及公司賣家的稅項計算方式,助你提早部署、減少不必要損失。

在普吉島賣出一個公寓單位,或在芭提雅轉讓一間別墅,泰國土地廳會於辦理產權過戶的當天,直接從成交款項中扣起一筆預扣稅,賣家實際收到的金額必然低於合約列明的售價。究竟少收多少?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:持有年期、土地廳的估值,以及賣家是個人還是公司法人。

個人賣家的預扣稅按累進稅率計算,稅率介乎5%至35%,並會因持有年期而調整應課稅基礎。公司賣家則按估值或登記價(取較高者)繳付統一1%的預扣稅。值得注意的是,預扣稅並非最終稅款,可在年度報稅時抵扣。除預扣稅外,賣家還須繳付過戶費,以及視乎持有年期而定的特定商業稅(SBT)印花稅。整體稅務負擔可達物業估值的6.3%或以上

重點速覽

  • 個人賣家預扣稅 - 按持有年期調整應課稅基礎後,以5%至35%累進稅率計算
  • 公司賣家預扣稅 - 統一按土地廳估值的**1%**計算
  • 過戶費 - 估值的2%,慣例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
  • 特定商業稅(SBT) - 持有5年內出售須繳3.3%
  • 印花稅 - 持有超過5年出售,改繳0.5%
  • 所有稅項均於辦理過戶當日在土地廳一次過繳清,不設延期繳付安排

三個實際情境分析

情境一:個人賣家持有3年後出售

假設一位香港買家以500萬泰銖在曼谷購入一個公寓單位,3年後以600萬泰銖售出,土地廳的估值為520萬泰銖

預扣稅的計算方式是將估值除以持有年期(最少以1年計),即 520萬 / 3 = 約173.3萬泰銖作為年度應課稅收入,再套用《稅務法典》第50條的累進稅率表(首30萬泰銖稅率為5%,其後按級距遞增),計算出年度稅額後再乘回3年。

以此情境計算,預扣稅約為15萬至18萬泰銖。加上SBT 3.3%(約17.16萬泰銖)及賣家承擔的一半過戶費(約5.2萬泰銖),整體稅務支出約達37萬至40萬泰銖,相當於估值的**6.5%至7%**左右。

情境二:公司法人賣家

一間泰國註冊公司出售普吉島一間別墅,土地廳估值1,500萬泰銖。預扣稅直接以1%計算,即15萬泰銖。若持有未滿5年,SBT 3.3%另加49.5萬泰銖;2%過戶費則為30萬泰銖。三項合計約94.5萬泰銖,佔估值約6.3%

須留意的是,公司的1%預扣稅屬預繳性質,最終仍須就出售利潤按20%企業所得稅申報,已扣繳的1%可作抵扣。此外,日後將利潤以股息形式分配予股東時,還需另行繳付股息預扣稅。

情境三:個人賣家持有超過6年後出售

持有超過5年後出售,SBT會由印花稅0.5%取代,稅務節省相當可觀。以估值1,000萬泰銖的物業為例,SBT應繳33萬泰銖,印花稅僅需5萬泰銖,兩者相差28萬泰銖。與此同時,預扣稅的計算基礎因持有年期增長而攤薄,年度應課稅收入落入較低的稅率級距,進一步減輕稅務負擔。

結論很清晰:持有超過5年才出售,相較提早退出可節省相當於估值3至4個百分點的稅款。

稅項對比一覽表

項目個人(5年內)個人(5年以上)公司(5年內)公司(5年以上)
預扣稅5-35%累進5-35%累進1%統一稅率1%統一稅率
特定商業稅(SBT)3.3%不適用3.3%不適用
印花稅不適用0.5%不適用0.5%
過戶費2%(慣例各付一半)2%(慣例各付一半)2%(慣例各付一半)2%(慣例各付一半)
整體稅務負擔約6-9%約3-5%約6.3%約3.5%
可用於抵扣年度稅款可以可以可以(抵企業所得稅)可以(抵企業所得稅)

常見陷阱與風險

1. 申報售價低於實際成交價 土地廳以官方估值計算稅款,若合約價低於估值,稅款仍以估值為準;若合約價高於估值,則以合約價計算。刻意壓低售價不但無助節稅,更會引起稅務局的審查風險。

2. 錯算持有年期 土地廳以「已開始的曆年」計算年期,例如2023年12月購入、2026年1月出售,計算上視作持有3年,而非2年零1個月。這個計算慣例對賣家有利,安排出售時機時應善加利用。

3. 忽略雙重課稅協定(DTA)的保障 泰國與多個國家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。已向土地廳繳付的預扣稅,有機會在本國申報稅務時獲得抵扣,前提是保存附有核證譯本的土地廳收據正本。建議在完成交易前諮詢熟悉跨境稅務的顧問。

4. 將預扣稅與資本增值稅混淆 泰國個人出售物業不設獨立的資本增值稅,預扣稅是按估值全額計算,並非按利潤計算,與歐洲或香港的稅制截然不同,務必釐清。

5. 樓花短炒未有計算SBT 購入樓花後在1至2年內轉售,很多投資者在財務預算中漏計3.3%的SBT。以500萬泰銖的物業為例,這筆稅款高達16.5萬泰銖,直接蠶食預期回報。

6. 出售前未申請泰國稅務編號(TIN) 外籍賣家必須在完成交易前,向當地稅務局辦事處申請稅務識別號碼,手續一般需時1至2個工作天。到達土地廳時若未持有TIN,過戶手續可能被延誤或拒絕辦理。

常見問題

預扣稅由買家還是賣家繳付? 預扣稅屬賣家的法律責任,款項直接從售樓所得中扣除,並於辦理產權過戶當日繳交予土地廳。

預扣稅可以退還嗎? 可以。若賣家年度報稅後評估的應繳稅款低於已扣繳金額,差額可申請退還。個人賣家填報PND.90或PND.91表格,退稅程序一般需時3至6個月。

土地廳的估值如何釐定? 土地廳自設一套估值表,每四年更新一次,現行版本適用至2027年。官方估值通常較市場成交價低20%至40%

外籍賣家適用相同規則嗎? 適用。稅率及計算方式對泰籍人士及外籍人士完全一致,稅務居民身份不影響物業出售的預扣稅計算。

裝修或翻新費用可否從稅基中扣除?不可以。個人賣家的預扣稅按估值計算,裝修開支不在可扣除範圍之內。

提早規劃稅務安排,可為賣家節省數以十萬計的泰銖。最關鍵的策略包括:盡量持有物業超過5年再出售、了解土地廳的估值方法,以及善用雙重課稅協定的抵扣安排。泰國物業建議在目標成交日期前至少6個月開始籌劃稅務事宜,讓自己有充裕時間作出最有利的安排。

常見問題

香港人在泰國賣樓,是否需要在泰國及香港兩地繳稅?

泰國與香港之間設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(DTA),在泰國土地廳繳付的預扣稅,通常可於香港報稅時申請抵扣,避免就同一筆收益重複課稅。建議保存附有核證中文譯本的土地廳收據正本,並在交易完成前諮詢熟悉兩地稅務的顧問,確認實際可抵扣的金額。

以個人名義還是泰國公司名義持有物業,出售時哪種方式稅務較輕?

物業估值在1,000萬泰銖以下,兩者差距不大。估值超過2,000萬泰銖的高價物業,個人累進稅率最高可達35%,遠高於公司的統一1%預扣稅,看似有利於以公司持有。然而公司出售物業所得利潤須再繳20%企業所得稅,日後以股息分派時亦另有預扣稅,整體稅務負擔並不低。最終哪種方式較划算,取決於持有架構及退出策略,建議個別評估。

如果泰國物業賣價低於當初買入價,是否仍須繳預扣稅?

是的。泰國預扣稅是按土地廳估值計算,而非按實際利潤計算,即使賣價低於買入價甚至蝕本出售,預扣稅照樣須繳付。這與香港或英國等地的資本增值稅制度截然不同,是許多外籍賣家最感意外的一點,購入時便應將此因素納入風險考量。

在泰國賣樓,是否一定要親身到土地廳辦理手續?

原則上賣家須親身出席,或授權持有經公證的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的代理人代為辦理。外籍賣家建議提前確認授權書格式符合泰國法律要求。此外,若尚未持有泰國稅務識別號碼(TIN),亦需在過戶前向當地稅務局申請,手續約需1至2個工作天,切勿留待過戶當天才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