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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地契新規2026:三份「最急件」公函點樣終結掛名股東漏洞

泰國地契新規2026:三份「最急件」公函點樣終結掛名股東漏洞
Photo: Pok Rie / Pexels
重點摘要

2026年5月起,泰國土地廳向全國地政處發出三份最急件公函,要求核實泰國公司股東的資金來源,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或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即觸發深入審查,舊有的公司持有結構亦不能豁免。

如果你手上有一間泰國公司持有的普吉別墅,而三名泰籍股東的入息記錄近乎空白,2026年之後,你在地政處窗口可能會被問到一個以前幾乎冇人問的問題:這筆錢從哪裡來?

2026年5月,泰國土地廳向全國每一間省級地政處發出三份標註「最急件」的公函。幾個星期內,芭堤雅、春武里同普吉的買家開始感受到落差:登記窗口的職員突然開始查泰籍股東的資金來源、職業,以及股份是否用現金支付。

法例本身有冇改變?

沒有。外國人依然不能直接持有泰國土地,泰資佔多數的公司理論上依然可以。真正改變的是核實方式:地政處現在必須將公司資料同商業發展廳(DBD)數據庫交叉比對,要求提交財務記錄,並可以派人上門實地視察。換句話講,以前一份文件夾就能過關,現在系統會直接連線查核。

觸發審查的金額門檻是幾多?

這是全篇最關鍵的數字: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或以上,或者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,就會觸發深入審查。超過這條線,地政處會調查交易中每一個人的資金來源、入息同職業,包括登記為股東的泰籍人士。

這套做法其實不是新鮮事。泰國內政部早在2006年已經指示官員留意入息偏低的泰籍股東,同埋在買地前臨時成立的公司,但當時只有指示,沒有查核工具。一個省級地政處見到的只是一疊文件,背後有沒有真正的公司運作,根本無從查證。2026年的三份公函改變的正正是這一點:基礎設施終於追上了規則。

舊有的公司結構會被翻舊帳嗎?

會。新規則明確覆蓋既有的持有結構,不只是2026年之後新登記的交易。無論你的公司是五年前定十年前買入土地,只要有外資參與資本、股權或控制權超過門檻,都會被標記為「高風險」,需要接受股東名冊、DBD備案、財務文件、合同同實地視察的全面檢查。

值得留意的是,土地廳明確表明「高風險」分類只是篩選工具,不代表已經有結論或罪責,被列入名單的公司不會自動被假定犯法。但接下來要應付的文件工作,一樣不會少。

掛名股東結構違法嗎?後果係咩?

掛名持股(nominee ownership)在《外商經營法》下屬於刑事罪行,罰則對外國買家同意願擔任掛名股東的泰籍人士同樣適用:罰款10萬至100萬泰銖,並可監禁最高三年。正因為刑責兩邊都要承擔,現在願意做「人頭股東」的人開價已經越來越高。

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46,000間有外資參與的公司正在接受審查,懷疑涉及掛名結構,普吉、蘇梅島、帕岸島同喀比是重點區域。當中經典的51%泰資股權結構,掩藏的其實是完全由外資管理同注資的實際控制權,部分物業相關實體甚至因為洗黑錢疑慮被再次調查。

哪一類公司首當其衝?就是成交前一星期臨時湊夠三個泰籍股東的「套裝公司」,這些股東的財務記錄顯示零入息、零帳戶活動,一查就露底。另一個普遍誤解是:以為泰籍配偶簽一張「這是我個人資金」的聲明信,就能永久了結所有審查。這封信只能解決當下那一次登記,如果土地是登記在公司名下而不是配偶個人名下,公司背後的結構依然會被翻查。

買咗地會被強制沒收嗎?

泰國《土地法典》確實授權當局命令在指定期限內處置非法取得的土地,逾期不遵從甚至可以強制拍賣。但實際上,市場至今未見大規模沒收行動,而我估計短期內都不會出現:對一個度假省份而言,外國買家佔需求的相當一部分,政治上大規模沒收的代價太高。

比較現實的後果反而更麻煩:轉售時停滯數月,因為高風險結構要走完覆核程序,過程中買家陸續離場,議價空間亦會不斷擴大。這種「拖到你自己想放手」的方式,遠比一次性沒收更常見。

依家買樓/買地應該點揀?

我的看法很直接:如果你正在猶豫應該用泰資公司持有,還是登記長期租賃,選租賃。30年租賃權登記在正式的地契(chanote)背面,權利確實比業權弱,但它不會在審查下崩潰,也不會令你變成刑事案件的當事人。而外國人配額內的公寓單位(即49%外資配額內)依然是唯一可以完整擁有永久業權的選項,最無聊,但也最安全。

不過,公司結構並非全盤不能用。一間有真實業務運作、真正泰籍合夥人、資本確實入帳、多年清白備案記錄的公司,一樣能通過審查。問題是,這種公司需要真金白銀同真實生意支撐,不是一張空殼文件。

還有一種情況完全不受這套規則影響:如果預算是500至600萬泰銖用來買一個已建成的公寓單位,這裡沒有公司、沒有掛名股東,估值也不會觸發資金來源門檻,根本無「結構」可言,簡單直接。

已經持有公司結構的業主應該點做?

如果你目前透過泰資公司持有別墅或土地,這星期就可以做一個具體動作:向DBD申請一份公司資料摘要,看看地政處實際上能查到什麼。手續費不高,一日就能拿到,之後再決定是把公司結構整理到完全合規,還是轉為登記租賃。轉租賃通常比日後放售時卡關要便宜得多。

另外提醒一點手續上的細節:在地政處過戶登記,需要業主親自出席,或者用嚴格按泰國法律格式擬定的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,而且各地政處近來對「必須親身到場」的要求明顯收緊。行程建議預留兩至三個工作日處理排隊、估價同銀行本票事宜。

來源:Restate.ru

常見問題

2026年泰國買地新規具體係咩?

土地廳2026年5月向全國省級地政處發出三份「最急件」公函,並無改變法律本身,而是要求地政處必須將公司股東資料同DBD商業發展廳數據庫交叉核對,並可要求財務文件同進行實地視察,統一了全國的核查標準。

外國人喺2026年可唔可以直接擁有泰國土地?

不可以,除了個別BOI批准的大型投資計劃之外。目前可行的方式仍然是:在49%外資配額內購買永久業權公寓單位,或者登記長期租賃土地。

幾多錢的交易會觸發資金來源審查?

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或以上,或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,就會觸發審查,地政處會查核交易所有相關人士(包括泰籍股東)的資金來源、入息同職業。

如果我的公司已經買咗地五年,仲會被翻查嗎?

會。新規則明確覆蓋既有的持有結構,不只是2026年之後新登記的交易,即使公司是幾年前完成買地,只要有外資參與超過門檻,一樣可能被標記為高風險並要求提交文件。